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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作品及计算机软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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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2-01 |
(一)、作品登记手续和程序
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1、申请作品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材料为: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说明书;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2、作品登记所需要的时间: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计算机软件登记
1、 计算机软件登记的作用 首先,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其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发生软件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再次,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该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贸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2、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 (1)、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2)、利用他人的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若应当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申请登记时,提交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书或授权书。 (3)、权利继承者、受让者申请登记时,提交权利继承、受让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是指能够实现软件为独立开发的、人可读的、含有软件的识别部分的材料,包括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两部分。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30页组成。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清单。
但在下述情况下可申请作例外交存: (一)、程序中含有申请者的营业秘密; (二)、程序中含有申请者不可披露的其它秘密。
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至少为一份软件文档。所提交的每份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该文档的前、中、后各连续的30页组成。若文档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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