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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流行语盛行,用作商标需谨慎

发布时间 2015-03-09
  现今社会网络流行语盛行,人们在网络上用网络流行语交流娱乐的同时,也引起了很多商家的关注。由于网络流行语的使用频率高、商家们纷纷用网络流行语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现在在网络上火的词语很多,如“屌丝”、“囧”、“高富帅”、“白富美”等等。这些词语活跃在网络的同时,也被很多商家运用起来,大街小巷宣传版面、招牌等随处可见,但是这种吸引消费者的做法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吗?

  有很多企业商家想要拿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希望能够长时间使用,因为商家认为网络流行语投入使用后不需要花很多宣传费用就可以达到知名的效果。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尤其受到很多网络店家的亲睐,像服装、鞋帽、食品等很多网络店家都热衷于将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

  需要提醒的是,网络流行语虽然关注度高,网络上很“火”,但是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很低。大多网络流行语的含义不够高雅、只是具有娱乐效果,用来申请商标会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理由被驳回。再者网络流行语很有可能只是昙花一现,“火”一阵子之后就会销声匿迹。另外,申请商标要与自己的品牌定位相联系,网络流行语很多含义并不能代表品牌的特点,用作商标销售商品有很多不妥之处。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商标申请中可以运用多种元素或者将其组合使用,最重要的是要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拥有显著特征,才会有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看来,申请商标是需要运用智慧、并做好长远打算的。申请商标不是简单的走程序,要跟自己企业的未来发展挂钩,才能真正发挥商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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